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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 “一把手”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5:5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即日起至明年3月2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监管责任制。

  据悉,本次整治由安监部门牵头,市工商、质监、供销总社等部门联合行动。整治重点地区是:梁平县、綦江县、涪陵区、城口县、开县、秀山县、荣昌县等烟花爆竹传统产

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地区。市政府要求,凡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处以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各区县政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绩效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和责任倒查追究。对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坚决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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