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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10余公司上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吴波 通讯员吴建辉)今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

  昨日,记者从高明区政府获悉,财政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包括高明两家企业在内,佛山建材业和陶瓷业共有10余家公司的产品

被列入政府采购“绿色清单”。

  据介绍,“绿色采购”将从明年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单位实行;2008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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