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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枚手雷弹 扔进储蓄所 黔南开审5年前“爆炸抢劫银行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53 贵州都市报

  

两枚手雷弹扔进储蓄所

  段永强被押上法庭受审

  金黔在线讯 昨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发生在5年前的一起爆炸抢劫银行的案件,被告人段永强出庭受审。

  手雷弹在储蓄所爆炸

  2001年7月初,段永强从云南来到贵州。一天晚上,他住宿在贵阳火车站附近一小旅社内,认识了同一房间自称来自东北的李正(在逃)。当李正得知段永强想找地方打工后,就“开导”他说“打工太辛苦了,不如我们联手去抢银行”。段永强当即就答应下来了,李正从身上掏出三枚军用手雷弹说,这东西我放了很久,一直没有找到好的帮手,这次可以了。

  通过“实地考察”,他们将建设银行都匀开发区储蓄所定为作案目标。

  同年7月11日中午1时30分许,李强和段永强分别戴上墨镜,背上准备用来装钱的编织袋,揣上手雷弹上路了。他们来到储蓄所时,时逢午休时间,所内没有顾客,所里只有一男二女3名工作人员。看到时机成熟,段永强掏出手雷弹,拉掉引线后递进了储蓄所柜台边的活动槽内并推了进去。储蓄所一工作人员当时还以为是钱,当接到手,发现不妙后,又把手雷弹推了出来,段永强又推了进去,段永强扑倒,这时,手雷弹爆炸了。但是,从弥漫着的硝烟中,段永强发现储蓄所柜台的玻璃并没有被炸碎,而只是被震裂,原来,储蓄所安装的是防弹玻璃。

  看到第一颗手雷弹没有发挥作用,段永强又摸出第二颗,在拉掉引线的同时,他把手雷弹使劲的砸向玻璃,但这颗手雷弹爆炸后也没有把玻璃炸碎。

  连续传来的两声剧烈爆炸声,让许多周边市民闻讯赶来,但此时两名犯罪嫌疑人都已逃跑。

  在逃离现场后,李正给了段永强40元钱,说“我们分开跑,到麻江汇合”。段永强当天乘车到了麻江县,但是没能找到李正。后来,段永强逃到了云南。

  疑犯狱中“曝出”抢银行案

  段永强今年28岁,云南省师宗县人。早在1995年的时候,段永强就因为犯盗窃罪,被云南师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9年1月25日刑满释放。2002年10月,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云南师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服刑期间,“以为已经没有事了”的段永强向同监室的人谈到了自己曾经参与2001年贵州都匀开发区建设银行抢劫案,结果被举报。

  当天的审理中,段永强说自己是主动向监狱的教官讲明在都匀抢银行之事的,而公诉方则称段永强是被监室的人举报的。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段永强无视国家法律,不思悔改,屡屡作案,刑满释放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抢劫金融机构,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为段永强指定的法律援助辩护人针对段永强的行为作了“抢劫未遂”的辩护,公诉人则对“抢劫既遂”做了辩论。

  当天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作者:杨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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