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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未杀人却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14 南方新闻网

  本未杀人却判无期

  海南一男子为此蒙冤入狱十余年

  本报讯在海南三亚监狱,有一名因故意杀人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黄家光,已入狱十余年。这些年里,黄家光和家人一直在申诉,表示自己没有杀人。而央视记者在调查中也

发现,有很多证据表明案发时黄家光根本不在现场。

  “杀人”入狱仍不断申诉

  1994年7月5日,海口市东山镇喱噉村的村民黄恒勇与新岭冲村村民黄家鹏发生磨擦。因为黄恒勇平素在乡里横行霸道,口碑极差,新岭冲村村民于是自发手持刀剑、锄头、木棍追打黄恒勇,并将其在邻村美文坡村黄举石家用乱棍打死。

  由于美文坡村的黄举石提供的证言称黄家光在现场,而警方于1997年、1999年抓获的涉案人员黄家鹏、黄世胜也声称案发时黄家光在现场,法院最终判处黄家光无期徒刑。但入狱后,黄家光不断申诉自己没杀人,案发时他根本不在现场。

  众多工友证实他无辜

  据黄家光自己说,案发时他在三十公里外的永发镇餐馆里打工。黄家光打工时的老板黄家英证实了这一说法。而与黄家光一起打工的黄举山说,他和黄家光两人是小工,一直在一起,案件发生那一天,黄家光根本没离开过餐馆。

  两人还回忆,原琼山市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陈宗宏曾找他们调查取证过,他们一直向警方作证黄家光确实在外出打工。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办案的陈宗宏,但他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与黄家光案的代理律师说出了这样的话。“我当时怀疑,有人说他没有参与,说出来了我要调查,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查完,我被调走了。”

  法院采信证人伪证

  法院是依据什么来对黄家光判刑呢?据了解,法院采用的是黄家鹏、黄世胜和黄举石的证言,这三人都声称黄家光出现在了案发现场,并且用剑砍杀了黄恒勇。但除了证言之外,警方没有找到别的证据。

  黄家鹏在案发后被判处了死缓。但在服刑期间,他向狱方坦白说自己做了伪证。他说,案发后,当时警方让黄家光带着去抓犯事的,他们很生气,所以说他也参与了。

  黄世胜在案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他在2005年9月被释放后说,警察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还说,黄家光当时根本就不在现场,根本就无罪,自己冤枉他很内疚。

  那么,黄举石的证言又是怎么回事?黄举石称,他指证黄家光参与了作案,因为他听到有人叫了黄家光的名字。但是黄举石去世前留下的证明材料却称,当时他听到有人叫狗光,以为是叫黄家光。而“狗光”实际上是涉案人员黄家鹏的小名。

  (《中国法治报道》)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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