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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疯狂的石头》广州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12 四川新闻网

  弓刀

  看过电影《疯狂的石头》吗?看过,才会对《文昌北路疯狂找石头》这样的新闻标题心领神会。近日,广州的文昌北路因为修路,路基里露出了不少200年前玉器厂丢弃的碎玉,引得寻宝者闻风而来,多至近百人。他们深夜在昏黄路灯下精心耕耘,一有收获便卖给附近守株待兔的玉石店老板,清晨则作鸟兽散,只遗下沟壑满地、坑穴无数,令修路工程徒增

成本。

  其实电影也罢,现实生活也罢,疯狂的并非石头,而是觊觎石头的万物之灵——人。疯狂的理由很简单,玉石能带来利益。这种利益,或者是换来白花花的银子,比如大多数玉器店老板;或者只是博得美人一笑,比如电影里声称“翡翠代表我的心”的浪荡公子谢小萌;又或者是得到尊贵者的青眼、以及由此带来的成就感或名利双收,比如春秋时那个为献璧两次遭断足之刑而献宝不辍的“和氏”……

  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里说的“无价”大概有两种解释,其一是指良玉鉴赏、定价之难,需要把玩者有极高的品味和素养;其二或许可理解为美玉乃自然天成,吸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非那可提炼、可熔化、可锻造的黄色贵金属能比,所以是“无价之宝”。再加上中国人对玉石“安魂美容养身防肿瘤”等神奇功能的迷信,从古至今,不仅王侯将相、百官群吏、才子佳人,甚至平头百姓、贩夫走卒,均对这种奇怪的石头心怀一份独特的崇尚和怜爱情愫。比如,形容某人出身不凡,西人爱曰“衔银勺而生”,我们则多云“衔玉而生”,对玉的偏爱,可见一斑。

  只可惜,纵是美玉良材,却不免陷入世俗的泥淖之中。为攫取美玉,多少人绞尽脑汁、机关算尽、狗苟蝇营,极端者甚至不惜冲冠一怒、杀人越货、伐国屠城。《疯狂的石头》里,为偷到玉石厂那块极品翡翠,以“道哥”为首的盲流集团和以麦克、冯老板、秦秘书组成的高科技集团展开斗法,最终金刚倒地一堆泥,两彪人马死的死、伤的伤,曲终人散好不凄惨。相反,保卫科长包世宏无心插柳柳成荫,阴差阳错得到了真品,也算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说远了,再说回文昌北路的疯狂场面。其实,烟头拇指大的碎玉要说价值多高,恐怕专家都懒得搭理。而且这些碎玉埋在地下,一直也没人在乎,如今趁着修路,“寻宝者”熬夜挖土,挣点辛苦钱补贴家用,好像也可以理解。只是,这就不免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如果说这些碎玉属于文物,那么偷挖者无疑是违反文物法了,可专家又说了,这些碎玉文物价值不高,下大力气保护意义不大。保护否?抢救否?禁止私自挖采否?文物部门恐怕会有些为难。第二,既然挖采碎玉的行为破坏了路基,增加了修路成本,那么从市政园林部门角度,则恐怕要掂量掂量:若派专人值夜班看守,人力成本与路面被寻宝者破坏所增加的施工成本相比,孰轻孰重?

  这两个问题若得不出清晰明确的答案,恐怕文昌北路还得像电影里包世宏恼怒之下对天长啸的那样,继续像个“公共厕所”,寻宝者“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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