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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搬出“马克思”来证明高房价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37 信息时报

  ■民间视点

  江西赣州市房管局长刘宏长在最近一期《中国经济周刊》上撰文称,房价高不能全怪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按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商品价格的变动受三大因素制约:一是商品自身价值;二是货币本身的价值;三是该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

  已然“虚火”盛旺的高房价正“烧得”国人扼腕断肠,这下好,“刘房管”告诉人们“不能全怪地方和开发商”,那除此之外,百姓还能怪谁呢?是不是该嗔怪自己钱挣少了?显然刘宏长的高论是一股行政塞责与监守推诿的官场习气。

  只是刘宏长这次表达的方式,较之其他人稍显“风雅”罢了。马克思主义的精华是“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而刘宏长这次“搬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来“套”中国房价虚高之现实,显然是静态思维。因为,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商品的价格是人和权力的因素决定的。换句话说,是人为地操纵和挟持的结果。马克思在他所处的时代,没有也不可能看到当前我国商品房运行的价值规律里,暗含或“明含”着地方行政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公权私用”与“利益驱动”。

  日前财政部一份报告显示,部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39户房产商共查出收入不实84亿,利润不实33亿,个别企业的利润率高达57%;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偷漏骗税问题。为什么地方行政监管者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根源就在于“互利”,这点远比不法房地产商的瞒报要可怕得多。周明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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