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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村敬老院将被撤并 新院舍达到公寓化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2:02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20日讯今日,记者从省民政部门获悉,我省将撤并30张以下床位的农村敬老院,将总数控制在500所左右,整合后的敬老院环境整洁,设施齐全,供养对象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达到公寓化标准。

  从2006年开始,我省计划用5年时间,合并取消30张床位以下的敬老院,重点改造中等规模的敬老院,新建扩建一批功能完善的中心敬老院。每个县(市、区)都应有一所中心敬老院,中心院床位数原则上不少于150张。其他敬老院的床位数一般掌握在60至100张。改建后的敬老院都有符合标准的生活起居、休闲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并配备适当的管理人员,集中供养床位达到50%%以上。

  目前,我省农村敬老院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存在着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布局不合理、管理成本过高、服务水平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五保供养工作的发展。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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