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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网,工薪外收入也漏不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建全国统一“个税管理系统”汇集三大渠道信息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目前人们普遍认为的“工薪外收入个税税局难管”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获悉,建设一个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网络化运行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已经被提上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日程。

  据介绍,该管理“大网”启用后,其“威力”在于:它可以把全国每一位纳税人来自三大渠道的基础信息和收入、纳税信息汇集起来。

  每人都有纳税档案

  该系统将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给每位纳税人建立纳税编码。二是通过编码为每位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三是把从三大渠道收集到的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和收入、纳税信息联网,即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个税代扣代缴单位明细申报,以及来自银行、证券、工商、文化、出入境等相关部门这三大渠道的信息汇集,归入纳税人档案,从而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及纳税情况。

  近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的规定以及工薪外收入的个税征管问题再次引发社会热烈讨论。对此,税务部门亦承认,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个税征管手段落后,亟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广东料2008年推行

  根据日前召开的全国地税系统信息一体化建设视频工作会议的部署,个税管理系统的推广将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三类地区:一类是试点地区,在现有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扩大应用范围直至全省(市)。二类是没有自行开发应用软件的地区,可率先在2005年扣缴个税达200万元的单位推广应用税务总局的代扣代缴子系统。三类是已经自行开发应用软件的地区,最迟在2007年底前做好各项推广应用的准备工作,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推行国家税务总局的代扣代缴子系统,并在2008年7月底前,完成扣缴个税达200万元扣缴单位的推广应用。据记者了解,由于广东省已有“大集中”地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预计将会划入三类地区。

  立法解决税务协助

  至于何时可把银行、证券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透露,目前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专家起草的《税收通则法》(专家稿)已基本成型,初稿可能在今年年底上交全国人大讨论。此法出台后,将从根本上解决税务部门得到其他部门税务协助问题。也有财税专家指出,对于税务总局确定将率先在扣缴个税达200万元的单位推广应用税务总局的代扣代缴子系统的做法,值得关注,可以预计,加强对高收入、大型单位代扣代缴个税明细申报,将会是税务部门今后一段时期内征管的重点。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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