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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内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5:03 南方新闻网

  □子归

  我记得小时候伙伴们打架,羞辱对方的标志不是把对方打倒,而是将对方的内裤扒下来,而对方宁可被饱以“小拳”,也要拼死护住内裤,那可是尊严的底线啊。今日一则新闻说的是,一珠宝公司因为仪器失灵,竟强令一员工脱掉内裤接受检查,该员工愤怒了(见今日本报A44版)。

  本来对于珠宝公司需要进行出门检验一事,我就有些心存疑虑,如果说机场安检是出于航空器安全考虑,有国家相关规定撑腰,那么一家公司对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本身是否具有检查的权利就值得怀疑,更何况脱内裤检查。

  我就此与法律界人士进行探讨,向来尊“疑罪从无”为天条的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公权和私权如果发生冲突,就需要其中一方适度作出让度,虽然机场安检有视乘客皆为“危险分子”的嫌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伤害到私权,但这种伤害是以公共安全或集体财物安全计,是在可以接受的合理尺度以内。对于珠宝公司同样如此,私权也需要相对让度于公司的财产权,虽属无奈仍可接受。

  不过,脱裤检查显然是超越这种尺度,这一举动严重侵犯公民的人格权、身体权和隐私权,在这种公与私的让度之间,公司的检查严重超越“私权”让度的底线,侵犯人格的最后一道底线——内裤。公司的这种侵犯深层因素是视员工为己物,以为购买员工的劳动,就等同于购买一名奴隶,拥有支配他所有权利的资格,这也是许多企业的通病。

  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是一个法治社会成熟的标志,屡屡发生的侵犯私权事件也再次警醒,私权保护任重道远。

  本期主持:张国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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