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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扶风9位农民发现保护46件(组)西周文物受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8:50 人民网

  人民网西安11月21日电记者孟西安报道:继本报2003年报道陕西宝鸡市眉县5位农民发现保护27件西周青铜器之后,近日宝鸡市扶风县又有9位农民在农田挖土时,先后两次发现商周青铜器46件(组)受到陕西省文物局和宝鸡市、扶风县的通报表彰和奖励。

  2003年元月19日,陕西宝鸡县马家镇杨家村5位农民发现并保护27件西周青铜器,受到陕西文物局和宝鸡市的表彰奖励,并于3月11日进京参加中华世纪坛举行的这批国宝公展

,在全国引起轰动。宝鸡市所在的青铜之乡周原地区农民保护国家文物的意识明显增强。扶风县是周原青铜之乡的所在地,地下文物十分丰富。今年10月15日,宝鸡市扶风县上宋乡红卫村5组村民李军娃、张铁路、李雄辉在劳动取土时偶然发现文物,便立即停工主动报告了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和县文化文物局。宝鸡市文物部门对文物出土地进行抢救性发掘,共出土鼎、簋、盂、罍等19件西周早期青铜器,及时运回扶风县博物馆妥善保管收藏,使这批珍贵文物得到及时保护,避免了国家珍贵文物的遗失和破坏。这批抢救保护的商周青铜器保存完整、造型精美,青铜卣铭文所记史实对研究商末周初的历史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

  在这次抢救保护文物过程中,李军娃、张铁路、李雄辉能自觉抵制金钱和个人利益的诱惑,以国家利益为重,积极主动保护国家文物,表现了极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和高尚情操。扶风县的公安、文物部门和上宋乡政府、红卫村对保护国家文物积极主动、措施得力,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是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国家文物的又一典型事例。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根据《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省文物局决定对上宋乡政府、上宋乡派出所、红卫村村委会、红卫村第5村民小组、红卫村砖厂、李军娃、张铁路和李雄辉自觉保护文物的先进事迹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宝鸡市文物局、扶风县文化文物局在本次工作中积极有效的组织工作给予表扬。

  使人惊喜的是,正当省、市文物部门在扶风县召开保护文物表彰大会时,又从当地传来喜讯,11月8日傍晚,扶风县城关镇五郡村西村组村民刘东林、刘银科、刘锁乾、刘邦劳、刘广后和刘东后在村北边旱塬上修水渠挖土时,发现了几件青铜器裸露出来,并有越来越多的青铜器暴露出来,他们将挖出的文物逐件登记,现场留守4人看管,2人跑回家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当晚,考古工作者经过抢救性发掘,共清理出西周中晚期青铜器27件(组),其中编钟5件、簋1件、鼎1件、斗3件、矛12件、青铜车马器1组(103件)。9日上午,考古人员在对窖藏的性质进行确认后,又清理出簋1件、平底大口尊2件。这次出土的文物中5件有铭文,铭文数量总计超过250字,还有一件编钟上刻有族徽。据有关文物专家分析,铭文的大概意思是有人因土地和奴隶与人打官司,便向自己的亲宗送礼,希望能在官司宣判上偏向自己。专家认为铭文内容反映了西周时期的社会现象,这么多铭文出现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为研究西周早期社会提供了新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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