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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落实执法为民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0:2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检察工作质量是优是劣,首先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因为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保护的对象是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政治属性。所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落实执法为民的理念,而要切实践行这一理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

  1.在为群众谋利益上下功夫。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的要求

,笔者认为,法律监督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检察机关作出每一项工作部署、办理每一个案件,都要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特别是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加强法律监督的问题上。

  2.在坚持群众路线上下功夫。检察机关要深入研究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通过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更好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如某些办案人员在执法中不考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以致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为民理念,就必须摒弃法律神秘主义、教条主义等错误观念,从如何才能更好地实现、维护与促进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去完善执法规则,指导执法活动。

  3.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上下功夫。一方面通过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监督纠正刑事诉讼中侵犯当事人人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办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另一方面,要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在自身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作者为重庆合川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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