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预防车祸局长乡长负"首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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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1:5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一个月前,平山县发生一起特大车祸,两车相撞6人死亡。11月20日,平山县第二次召开大规模整交会议,乡长镇长和部门一把手成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今年10月20日12时40分,一辆悬挂冀AM63××牌照的雪铁龙轿车,沿202省道自北向南行驶至29KM+400M处(平山县水泥厂门口)时,因超速逆向行驶,与相对方向自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冀AM25××牌照大货车相撞,小客车起火,造成小轿车内6名司乘人员被烧,当场死亡 ,两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一起特大车祸就这样瞬间发生,几个幸福的家庭一下子失去亲人,惨痛的事故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10月24日,平山县紧急开展整交活动。 11月20日,平山县再次召开大规模整交会议,各乡镇和部门都将成立交通安全机构,乡镇长和单位一把手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治保主任为本村交通安全责任人,每村设交通安全员2—3名。 此外,全县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摸底登记,各乡镇负责对各村机动车、驾驶员的登记,每个上路的驾驶员都将接受教育,严防车祸发生。新举措显示,预防车祸不再仅仅是交警的事情,也成为局长、乡长的重要工作,成为全县的大事。 同时,平山将实行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交警部门将通过媒体公布值班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举办人奖励,并对违法车辆的牌号、所属单位、驾驶人进行查处、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