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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200送200"到底怎么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1:54 燕赵都市报

  省会石女士:前两天,我们去位于时光街上的某饭店吃饭,当时对方表示店内搞活动,吃200元送200元代金券,可等我们吃完饭结账时服务员才告诉我们,这200元之内不包含酒水和锅底,可宣传单上又没有注明,这算不算欺骗消费者?

  本报记者王萌核实报道:石女士介绍说,“我们点餐之前,也没有人告诉我们消费200元都包含什么。”于是,她们按照大致消费200元的标准点了餐。结账时石女士发现只花

费了195元,便提出再加一份菜,凑够200元的消费。直到此时,服务员才表示,按照该活动中的规定,石女士这顿饭的实际消费只有155元,因为赠券活动中所说的“消费200元”并不包含火锅锅底和茶水费用。“宣传单上根本没有写明必须消费的品种,而且吃饭之前也没人提醒,这是不是有误导消费者之嫌?”石女士告诉记者,她总觉得被骗了似的。

  针对此事,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认为,石女士反映的这家饭店在促销活动中明显存在不规范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其不规范的促销误导了消费者。而饭店服务员也没有在顾客消费之前明示消费内容,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根据《消法》中的规定,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孙常军指出,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应该与经营者进行协商,以求合理解决。当双方协商无果发生争议后,消费者可与辖区消协或工商部门联系进行投诉,要求经营者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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