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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各打五十大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08 东南快报

  15岁少女小吴违反校规校纪,被厦门市海峡工贸学校开除。昨日下午,厦门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对当事双方“各打五十大板”。

  小吴来自南平,2004年被厦门市海峡工贸学校录取,入学后,小吴却多次违反校规校纪,不但有旷课、损坏公物等行为,还因打人受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1月13日,校方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小吴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由于对校方决定不服,小吴将厦门市海峡工贸学校推上被告席。

  昨日,厦门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称,小吴确实违反校规校纪,可一来小吴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学生处以开除学籍处分需经主管学籍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但海峡工贸学校并未如此操作;二来校方作出处分决定时,没有明确援引所依据规定,学校应撤销对小吴的处分决定。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周赞马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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