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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盗窃团伙通州作案30余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金志锋 季恺成) 为了盗窃,专购汽车、聘驾驶员、租房,流窜作案30余起,终因形迹可疑被查获。11月15日,由南通通州市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罗贵海、罗斌华、姚廖刚、吴代吉分别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至5年6个月刑罚和共计42000元罚金,并没收作案工具。

  罗贵海、罗斌华、姚廖刚、吴代吉均系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2006年5月

3日至6月24日期间,4人伙同吴某、谢某等人,以南通市港闸区一租住房为据点,分两小组到通州市盗窃作案,并由吴某、谢某等人集资购买了一辆面包车,申领了当地牌照。被告人吴代吉为专聘的驾驶员,负责每天作案时的接送任务。期间,4被告人先后流窜至通州市一半以上的乡镇,于夜深人静之机,采取翻窗手段,进入农村居民家中,盗窃作案30余起,窃得人民币19800余元,以及手机、照相机等物(价值76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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