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主持犯事 单位应当深思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45 北京晨报 |
24岁的原南昌电视台美女主持人高璐非法拘禁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高璐称其前男友陈某欠她17万元不还,就和丈夫一起叫上3个“朋友”,将陈某拘禁,逼其写下17万元和3万元的两张欠条。 如此简单的案情,没有必要就案件本身多说什么。笔者想说的是,与美女主持人犯罪有关的,又是案情以外的两个问题。 其一,公众服务机构招用公众人物类型的人员,应该严格考察其综合素质,不能只看脸蛋和专业技能。其二,公众服务机构对于公众人物类型的人员,应该格外加强教育,不能以为他们是名人了就会自然成为道德高尚的人、遵规守纪的人。 由美女主持人犯罪,笔者想到上述两点。总而言之,公众服务机构招用、聘用、录用公众人物类型的人员,首先应该把好进人关,同时,应对公众人物类型的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罗天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