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前是停车场上下货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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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4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开物流公司的老板叶信发向本报反映:租赁的仓库前公路竟是已租出去的停车场,货车无法靠近仓库上下货物。而这都是开发商此前未说明所致。 叶信发是福建人,9月底,他专程来渝在江北区石马河一带寻觅了几天,最后确定租赁山水丽都小区17-2号门面做物流公司的仓库。叶说,看中这个门面,主要是因门前有一条大马路,可方便超长大货车停靠上下货。 10月12日,叶信发交纳了1000余元的保证金和预交一个季度3600多元的租金后,与小区开发商签了一年的合同。但他很快发现,仓库前的公路被划成了许多停车位,出租给小区住户。每晚仓库前公路基本停满小车。 叶说,长途大货车每天早7点过抵达。因没法靠拢仓库,大货车只得停在较远处下货,最近几天老下雨,运送的沙发等成品家具,下车后虽用帆布盖着避雨,但依旧损失不断。 叶信发说,租房时他反复说明门面拿来做中转仓库,但租赁方却不提门前已被划成了停车场,他认为租赁方故意隐瞒。 他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始终没得到满意结果。他提出三个解决方案:清理门市前停车场,让大货车顺利上下货;租赁方更换一个相同条件的门面;实在不行就取消合同,退门面。 山水丽都销售中心经理告诉记者,当时的确未告知停车位一事,但开发商只是出租门面,没有出租公路和人行道,不可能保证门市前的公路能空出来为其专用,且停车位是此前已划定的。 据介绍,该小区门面前的停车场是原建筑单位划定,属于临时停车场。后来被物管接收出租给住户。开发商负责人说,已积极同物管协调,叶每次上下货物时可请保安指挥挪开车辆。但叶对这答复不满意。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律师认为,叶信发事先并不知道门市前公路被占道,存在重大误解,他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记者 丁香乐 实习生 赵元巧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