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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房没迁户口买家上户口作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2:47 重庆晚报

  本报讯买了房子本是件高兴的事,但南岸区弹子石新街60号6-4的陈文淑却在犯愁———原房主卖了房子户口一直没迁走,现在又断了联系,害得她有房难上户口。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暂无强制性措施要求卖方迁户口,但答应协助买方联系原房主。

  昨日,陈打进本报热线称,她是南岸涂山镇新兴村的村民,去年12月她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花18.5万元在弹子石新街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二手房。今年11月13日,她拿着房屋

所有权证到弹子石派出所上户,却发现该住址的房屋户口为一陌生人所有。经打听得知,该房被卖了两次,陌生人就是最早的卖房者。由于陈购房时与卖方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移事项,现在又联系不上两位卖房人,她不知如何是好。

  陈说,“那中介公司实际就是,某个人把一块有房源信息的牌子挂在一家复印店做生意。我去找过,早就找不到了。”

  记者在弹子石派出所了解到,按户籍管理规定,一户一本户口,即一套房子的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既然卖房者没迁出,买房者就不能把户口迁入。户籍民警称,当务之急是找到最早的卖房者,劝其将户口迁出。但陈经多方打听仍无法取得联系,而派出所也查不到相关信息。

  民警称,按通常的交易习惯,二手房的卖方应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由于买方疏忽没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可以不迁出户口,因为卖房不一定就要卖户口,而派出所没有强制性措施。

  民警提醒,目前二手房交易十分活跃,随之出现了不少户口迁移问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买房合同时,应在合同上写清楚户籍交接的办法和时间,即使发生纠纷也好解决。

  民警调查得知,原房主还没有更换第二代身份证,一旦发现他前来办证,将督促其将户口迁走。

  (记者 胡兰)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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