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表示 交通法未限电动车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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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据新华社电针对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两年提出有关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表示,建议待有关配套法规实施后,在条件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2006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有代表提案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代表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方面存在一些分歧,对 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堵塞盗抢机动车销赃渠道等问题也有不同理解,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予以明确。针对上述问题,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答复说: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