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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允许“双独”家庭生二胎传言副省长王菊梅明确表示 河南二胎政策暂时不会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3:2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连惠燕通讯员王丽)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将被允许生二胎?最近,社会上有不少这样的传言。

  昨日,在全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察动员会上,副省长王菊梅明确表示,河南目前尚未出台该政策,也暂时不会开这个口子。

  有些省允许“双独”家庭生二胎

  据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立英介绍,2001年,国家重新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于2002年9月1日实行。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根据国家的新规定,有些省份修订了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第二胎。河南省在2002年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考虑到河南省人口基数大,未将此内容纳入二胎生育范围。

  河南二胎政策暂不放开

  王菊梅说:“前不久,有些地方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给家庭养老造成的负担,提出放开二胎政策。有人问河南要不要开这个口子?我给大家的答复是,现在省委、省政府还没有思考这个问题,也没有出台这个政策,所以下面如果有这种传言,希望各级各地作好宣传辟谣工作,保证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和执行。”

  河南10类家庭可生二胎

  按照河南省2003年1月1日执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10类家庭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其中包括: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胎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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