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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补偿款 村干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09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界首市大黄镇房庄行政村三名干部在发放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过程中虚报冒领,涉嫌贪污罪,被界首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经查,在2000年和2005年,界阜蚌高速公路指挥部在两次发放征用界首大黄镇房庄村征地补偿款过程中,房庄村委会文书房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土地补偿款和地面附属物补偿款以及看闸房补偿款共计13587.80元。采取同样的方式,该村委会主任何某虚报冒领征地

补偿款18927.50元,村支部书记房某某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6492.65元。

  法院审理认为,房某、何某、房某某作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协助政府从事土地补偿费用的管理,本应不负众望,廉洁奉公,却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费用,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遂判处房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房某某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雨山前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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