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叫骂“气”死人 真不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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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41 大河网-河南日报 |
11月6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吴成因过激行为诱使他人病发死亡,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吴华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860.65元。 吴成和吴华系许昌县将官池镇同村乡邻,吴华的妻子系该村党支部书记。2003年4月,吴成的妻子外出打工回到村里,由于当时正值非典时期,村干部让其妻隔离观察后再回家。吴成对此不满,于2003年6月2日中午到吴华家门口进行叫骂。吴华之母王某(死者)非常 生气,遂晕倒在地。被送往医院后,王某被诊断为脑出血、上消化道出血和高血压Ⅲ期,并于次日医治无效死亡。2006年7月19日,吴华一纸诉状将吴成起诉至许昌县人民法院,要求吴成赔偿37774.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造成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脑出血。而对高血压病人来说,情绪激动容易引起血压增高,使病情恶化,因此,吴成的谩骂虽然不能直接导致王某死亡,但其行为诱发了王某病情的恶化,和王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据此,吴成对王某的死亡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即30%的责任;王某自身体质是造成脑出血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即70%的责任。 (伊建军) 编辑提醒 乡邻之间发生点矛盾是正常的,此时需要的是理解和宽容。如果大打出手,不仅伤了感情,还有可能触犯刑律。即使不动手的辱骂,也可能造成人命案,从而进行赔偿。所以,人,还是应该多些宽容和善良!⑤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