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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商品有瑕疵 照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5:41 大河网-河南日报

  商家优惠让利打折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须照样退赔。日前,禹州市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诉讼案,判决某超市退还原告200元货款。

  10月1日,禹州市某超市在其门口放置一告示牌,上写“十一期间,本超市部分商品6至9折优惠让利大酬宾”。王某看到后,便以200元优惠价格购得一台饮水机。回家后,王某发现饮水机存在漏水情况,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退货。该超市负责人以饮水机已打6折出售

为由拒绝退货。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该超市退还货款2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的义务。超市打折优惠出售饮水机,虽然价格上作了折让,但这只是销售利润的折让,超市应当对其折价让利的商品承担“三包”责任。

  (齐光辉刘晓红)

  编辑提醒

  目前,市场上特价商品、折价商品、降价商品种类繁多,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多加小心。特别是对标有“降价处理品”字样的商品,也要格外留神,注意商品的质量、性能等,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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