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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今天,我们学习对万物宽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00 光明网

  今天,11月16日,联合国“国际宽容日”。宽容,也是今日中国最需要的一种精神。

  “国际宽容日”的确立要上溯到11年前。1995年,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之际,当时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以“宽容——全球安全不可或缺的要求”为题撰文,指出宽容是一种道德情操和政治义务,是维护人权和民主的责任所在。同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大会通过《宽容原则宣言》,宣布每年11月16日为“国际宽容日”

  宽容日的建立,是针对这个世界上越来越多的紧张、对立、仇恨和误解而来的。我们常听说,要以宽容的心态如何如何。这固然是对宽容的解释,但是更多的时候,宽容意味着承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包容各国的文化和政治,而决不仅仅是一种态度。

  宽容首先是独善之法。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多样性的世界里,每一个人也都面对着迥然不同的生活,因此每个人对生活的体验和幸福的看法都不一样。但是无论如何,对自己的宽容,是快乐面对生活的前提。对自己宽容,年轻的研究生才不会从高楼上纵身一跃,身后留下泪水与遗憾;对自己宽容,农妇才不会杀子绝后。需知宽容之后,方寸生活就有天地之宽。从这个意义上说,宽容体现着一种行为意识。

  宽容也是兼济之妙。什么是社会和谐,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消弭了人与人之间紧张对立的情绪。因此,宽容意味着尊重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加强公众之间的相互交流,甚至意味着学会倾听不同的观点和声音。更重要的是,人不但要对别人宽容,还有对自然宽容,对动物宽容,对所有与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草木山石宽容。

  在今天的全球化中,多元文化共存的特点仍然十分明显。不同的文化传统、政治制度都需要其生存的空间,争端多起自偏见和不满,而偏见和不满又发自无知和恐惧。在国际法的体系下,对话和磋商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模式。如果强国与弱国之间、大国与小国之间都能多一份宽容,文明的冲突就不是必然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宽容体现着一种道德情操。

  宽容更是治世之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但是对于这个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来说,恐怕宽容的要求就更高了。在今天中国社会的转型期中,各阶层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为政者,不但要善于管理,还要善于给公众营造一个充分表达和理性行为的空间。宽容,就是让农民工的孩子能够上得起自己的学校;宽容,就是让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社会的关爱。没有宽容就没有创造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宽容体现着一种政治义务。

  我们必须承认,宽容不是纵容。在这个“国际宽容日”里,作奸犯科、欺压良善、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者无宽容。法治的精神,是社会的支柱,宽容的心态,是社会的润滑。无法治,则社会无秩序;无宽容,则社会无和谐。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归于这二者矛盾和统一的范畴中,中国社会方可有新气象。

  在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中,宽容曾经与“豁达”、“兼爱”等词汇联系在一起,被赋予了同样的社会理想色彩。而今,基于社会多样性的现实,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变得宽容。但是有多少人懂得宽容,愿意宽容,却是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因此,我们和世界一起,纪念“国际宽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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