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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6: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问:我在一家公司做保安,每月只有1000元工资。有一天深夜值班,凌晨3时多的时候打了一个盹,正巧被前来查岗的主管看到。第二天,我因为上班睡觉被罚款500元,就连保安队长也受到牵连,被罚款300元。请问,公司有权罚员工的款吗? 中山市民赵先生 答: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允许企业对违纪职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但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根据该条规定,随意提高罚款标准,实施经济重罚政策,罚款金额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内部对职工罚款的规定,凡偏离“奖惩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是无效的,应予清理和修改。 如果公司对您的罚款超过了您月标准工资的20%,您可以提出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受理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 法律 邮编:510121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 E-mail:gzrbzsj@tom.com (来信请注明咨询台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