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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死亡学生获赔21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43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南昌电21日晚,都昌县善后处理工作组与最后一名湖北黄梅籍死亡学生家长达成了赔偿协议,按照湖北标准,由地方有关部门理赔21.2万元。

  在此前稍早些时间,都昌县政府曾决定为每位死亡学生理赔19万多元。但在与死亡学生中唯一一名湖北籍学生段梦涛家长协商时,出现了新的情况。由于湖北省城镇人均收入高于江西,段梦涛家长提出要按湖北标准执行理赔。地方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答应了这

一要求。

  为做到对所有死亡学生一视同仁,善后处理工作组决定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统一提高赔偿标准,将每位死亡学生的赔偿总额均追加至21.2万元。

  目前,湖北籍死亡学生段梦涛的遗体已经由民政部门连夜运回原籍,追加的赔偿金也将尽快发放到其他死亡学生的家长手中。

  《江西一中学发生踩踏事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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