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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互助正义才会强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7:48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你是北京人,离武汉这么远,是如何得知这件事的?

  魔杰:是我的一位网友告诉我的。听了之后,我就去网上搜,搜到两篇文章,然后在BBS里搜到了关于唐师傅被打的视频,我就链接过来了。

  “暴徒恶行实在让人不能容忍”

  长江商报:看了这段视频后,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魔杰:我非常的愤慨!当司机被打时,车上还有20多个人,却没有一个人上来制止一下。这种情形实在让人不能容忍。车上人的血性都到哪里去了?所以我就决定把它写成博客,并呼吁大家都来传播、讨论。

  长江商报:你的博客上还专门为这事发了通缉令。

  魔杰:因为太令人愤慨了,而这两个暴徒也太猖狂了。光天化日之下,暴徒行凶、几十名乘客坐视不理!在我们拷问良心的时候,我们能放过这样的暴徒吗?所以我就发了这个通缉令,希望大家都来找到这两个暴徒,将他们绳之于法。

  长江商报:你的博客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新闻媒体都做了跟进报道。你觉得你的初衷达到了吗?

  魔杰:通缉令刚刚发布还不到24小时,网络上已经遍地开花了,反响非常大,让我也十分欣慰。媒体的反应也让我很高兴,我的初衷就是想让这个事件得到广泛的传播,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

  “发博客通缉令只为呼唤正义”

  长江商报:在你的博客上看到这是你的第二号通缉令,此前你也曾经发过一个通缉令,也是针对公众道德问题而发的,对此你是怎么想的?

  魔杰:所想做的就是呼唤正义,让不好的东西,不符合公众道德的东西,统统被人们所唾弃。只有这样才会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面对这些东西,连点血性都没有,而是麻木不仁地在一边旁观,就是默认了邪恶,默认了道德的沦丧,这对于具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来说,是一个不能容忍的事情。所以,我想通过自己的一些努力,让大家参与到这些事情的讨论中来,让大家在讨论中,丢弃冷漠,丢弃麻木不仁,唤醒良知,弘扬正义。

  “市民互助正义才会强大”

  长江商报:有人说,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那么就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问题。作为市民可以让警察来处理此事。

  魔杰:有国外也有这种说法,但是还是有不少外国人在见义勇为。中国人这么多,警力有限,警察不可能时时都在身边,如果大家都只想着通过警察来惩治暴徒的话,那么暴徒们会越来越猖狂。这个时候,大家要学会自助和互助。你想想,当大家互助成为一种风气,在外面遇到不合理的事情,市民都站出来时,那对歹徒将是多么大的威慑!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正义的力量才会真正地强大起来。

  四成投票者不会出面阻拦

  心理专家认为,较多人选择不出手的原因:一是“从众心理”,公众在面对事情的时候行为很容易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其次,存在一个“责任分摊”的心理,很多人会认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针对搜狐网站的网上调查,武汉大乘心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贾洪武解释,这种调查结果是很正常的,选择不出手的人最多有两个原因:一是“从众心理”,公众在面对事情的时候行为很容易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当大部分人无动于衷的时候,可能原本想出手相助的人也不会帮忙;其次,存在一个“责任分摊”的心理,当很多人面对同一件事情的时候会认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因此在人多的时候反而更容易出现袖手旁观的现象。

  此外,人在社会上做出某种行为在个人的潜意识中,是有对所做事情的风险评估的。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安全的考虑,在人处理事情的时候是有很大影响的。这件事情中,率先制止暴行的是一位妇女,而妇女给人的感觉并不是那么有安全保障,也就是说其他人会觉得如果自己出手相助冒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如果首先制止暴行的是一位男士的话,可能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如何鼓励更多人“路见不平一声吼”

  心理专家认为,这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是无法分开的。道德角度和本能会让人有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尤其是在“见义勇为”是否有保障来看,人在做出某种行为的时候肯定是要考虑后果的。

  武汉大乘心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贾洪武认为这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是无法分开的。道德角度和本能会让人有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尤其是在“见义勇为”是否有保障来看,人在做出某种行为的时候肯定是要考虑后果的。

  不能简单说要先讲道德后讲政策法律,其实政策法律对人而言,更大的作用是给人一个安全的心理保障,而不是实施以后的作用。如果说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等机制非常健全,那么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出手的几率就会大得多,人会在心里中有一种安全的感觉,那就是无论结果怎样,都会有人保障自己的利益。

  相关部门对治安管理的加强同样也起这个作用,可以给人一种很强的心理暗示——我做好事是有保障的,做坏事的人是会得到惩罚的。在这种情况下,会有更多的人“见义勇为”。

  因此,单纯认为靠法律政策来约束人的行为是一种“落伍”的提法并不科学。道德和法律应该是并重的。

  ■律师观点

  肇事者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军:首先,这三个乘客投币不足,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公交司机是有权对乘客的投票进行监督的,按照相关规定,未投币和投币不足司机是可以拒载的。

  其次,有两位乘客殴打司机侵犯了司机的人身权,肇事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受害司机首先要做法医鉴定,根据受伤的轻重可以提出赔偿。按照受伤害的程度,可以要求伤人者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第三,乘客在下车后有砸车窗的行为,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新闻回放

  28位乘客旁观公交司机被打

  这是一起光天化日下残暴的伤害案:11月7日下午,在武汉561公共汽车上,两名男乘客因与司机为1元车钱发生分歧,遂暴打司机,并打伤一名车队调度员,还将车玻璃砸碎。这一幕被车载摄像机拍摄下来,根据摄像记录,车上至少还有28名乘客,但均未理会此事,而是在事发后纷纷下车离开……

  11月16日下午,搜狐网站首页挂出著名博客写手魔杰的帖子,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通缉令”,号召广大网友一同追查殴打公车司机的两名暴徒。这一通辑令立刻引起了网上的强烈反应,许多网站都将它置于首页,众多的媒体也都纷纷跟进,引发了关于见义勇为的大讨论。

  本组稿件 记者 方雨 徐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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