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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校女生被迫当陪酒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18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杭州11月21日电(记者张乐王勉陈瑞华)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最近发生在“天堂”杭州的这一怪事,让人闻之瞠目。

  如此“实习”

  今年4月,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两名老师来到桂林市大河乡中学等学校招生,不少被挑中的学生高高兴兴地跟着老师去了学校。

  上学才半年,学校就提出要送孩子去杭州实习,并向家长保证,学生们实习的都是正规演出场所,每个月有750元的工资,两个月后还会增加到1200元。10月9日和10日,22名女生被学校分批送上了火车。

  “我们到杭州后,一个叫苏玉的师姐带我们。学生证或身份证都被拿走了,师姐还告诉我们,上班要打扮成熟点,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十八九岁,不能说真实年龄。”15岁的小嫣对记者说,几天后,她和同学被送到一个名叫“流金台”的演艺吧上班。苏玉告诉她们,在那里上班有订桌任务,就是陪客人喝酒,留下客人电话。16岁的小雨说:“上班后,经理叫我们去陪酒,我们不敢不去,因为有规定,不去的话一次要扣50元钱。那几天,宿舍里的同学经常喝醉回来,整夜哭喊着要回家。”

  然而学校董事长郭桂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出于礼貌,让她们去敬敬酒也没有什么不妥。

  如此“做好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经桂林市教育局审批,于1997年成立的民办中等艺术类职业学校。校长助理周珍告诉记者,这所学校80%的学生都来自桂林周边的贫困山村,“她们的家境都很贫困,许多学生都是欠交学费的。我们只有采取实习演出的方式,让学生们赚钱来补交学费。”郭桂生则称,自己组织实习“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至六年,但多数学生仅上一学期课后,就全部被安排到杭州、广东及当地的演出场所“实习”了。记者看到,学校出示的该校与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文规定:“实习的内容为舞蹈、现场表演活动及相关剧务工作。实习期间,禁止学生参加一切不健康的带有色情性质的演出和相关活动。”

  记者来到这些女生们“实习”过的“后宫”等演艺场所采访时看到,收到花篮的小姐都努力地陪客人喝酒,还与客人搂搂抱抱,有的还抽着烟。而这里的“表演者”70%是陕西、山东、广西等地艺校的在校学生。

  如此“办学”

  与学校签订合同的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当记者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调查时,却发现登记的地址是一家银行的办公地点,根本没有该公司。郭桂生承认,自己没有去过这家公司,也没有见过公司的老板,全部过程都是通过学校的毕业生韦乾娜联系的。

  记者了解到,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每从学校要走一个学生,要付给学校1500元的“人头费”,学生出来“实习”,要给学校缴纳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

  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宁小保说,国家允许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学校,鼓励学习过程中开展实习活动、并提倡半工半读,其本意是为了增加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今后就业创造条件。然而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整个实习过程没有教师,还把学生实习作为牟利的手段,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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