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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告父亲讨来抚育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王艳锋首席记者隋冠卓)13岁男孩把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给付自己抚育费。

  法院判决,其父每月支付其220元抚育费直至其18岁为止。昨天,该判决已生效。

  1996年,小东的父母离异,之后他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今年,13岁的小东上了初

中,由于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较以前支出较大,而母亲又有病在身,没有生活来源。小东只好求助父亲,但父亲却拒付抚育费。

  今年9月29日,小东将父亲告上了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父亲每月给付自己抚育费500元至自己18岁止,并要求父亲给付自己以前的抚育费5000元。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东母亲与父亲离婚时约定由其自行抚养,但现在小东母亲失业,小东要求父亲给付抚育费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小东未能举证证明其父的实际收入情况,500元的要求过高。法院最后根据小东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及小东父亲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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