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司法考试360分过关 司考成绩11月22日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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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20 中国新闻网 |
9月16日,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福建省南平考场内,监考人员在开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作弊。国家司法考试当天在全国统一开考,并实行更加严格严密的管理,对于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作弊的,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处理。中新社发 王敏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1月22日电中国普法网消息,备受考生关注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5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将于11月22日12时起至12月5日止提供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服务。 使用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服务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后按照操作提示进入查询页面,即可查询成绩。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 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张庆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