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长沙市工商局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29 法制日报

  2006年是湖南省工商系统的“依法行政年”,同时又是长沙市工商系统的“队伍作风整顿年”。今年以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紧紧围绕“三个一流”,即坚持用一流的作风,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努力建设“五型工商”,即把全市工商系统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工商、服务型工商、法制型工商、勤廉型工商、和谐型工商;开创了星城工商事业新局面,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树德育人内强素质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治局先治本,树人先树德。长沙市工商局今年首先全面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干部队伍作风整顿:以完善和落实内部工作和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坚持执法为民,打造诚信工商为重点;通过查找并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整顿干部队伍作风,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

  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长沙市工商局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着力引导干部队伍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行政理念。在教育的形式上,采取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组织全体人员集训、青年干部座谈、党组织交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在教育的方法上,改变“一定要如何如何去做”的“训导式”教育为“为什么要这样去做”的“诱导式”教育;在教育的责任上,要求各单位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强调一个称职的领导班子,必须是一个善于抓队伍教育和管理的班子。

  认真组织业务学习和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掀起了新一轮的学法高潮。该局将28部工商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下发到每位干部手中,并组织培训。二是统一制定学习计划,举办由业务骨干授课、全员听课的业务知识“大讲堂”,建立了每周星期五“学习日”制度,让全体干部职工在互教互学、交流讨论的过程中巩固市场监管的知识和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三是按学以致用的要求,在大型的执法行动中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履行好工商职能。

  长沙工商局秉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法治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40多项行政执法规范性和纪律性的制度。同时着眼于干部队伍的精神风貌建设,在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工商局“八条禁令”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禁酒令》、《着装令》和《违反禁酒令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该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督查、监察手段,确保每项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今年来,该局重点推出了一项发动全社会力量监督工商干部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向全社会发布了题为《诚请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将工商干部违规执法、粗暴监管、索拿卡要、违反程序等损害工商形象、破坏干群关系的行为列入举报范围,并郑重承诺,凡举报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除严肃查处责任人员外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如今年该局下属单位某工商所长因接受当事人宴请,被责令引咎辞职,并给举报人发放800元举报奖金。此事在全系统引起强烈震动。

  在选拔和任用中层干部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原则,大胆启用“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干部担任中层要职,实现“选中一个干部,带动一路人马,撑起一方天地”的“火车头”效应,大力推进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制度。今年3月,市局机关对空缺的3个中层副职职位实行公开竞选,广大中青年干部踊跃报名参加,经过竞职演讲、民主推荐、党组考察等程序,3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一大批朝气蓬勃、敢为人先的青年才俊脱颖而出,成为区县(市)工商系统的骨干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提高行政效能

  今年以来,长沙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牢牢把握依法行政生命线,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四项举措”并举,大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执法风纪和执法能力建设

  在执法风纪建设方面:一是端正行政执法的指导思想。在内部舆论导向上,不以经济指针论英雄,强调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才是好干部;在工作绩效考核上,调整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增加了“社会效益”、“管理对象认同度”等评估指针。在“整顿”和“规范”的着力点上,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大要案件,坚持重拳出击、彻查到底;对于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则重在规范和教育,从轻或免于处罚。同时,高度重视执法宣传工作,切实加强与国家及省市级新闻媒体的联动,借助报刊、电视、电台的力量,营造执法声势,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执法为民、执法如山的形象和绩效。同时,严肃行政执法的工作纪律。把依法行政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案、费、证、照”等关键部位的防控。该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指出,既要毫不留情地打击滥用或乱用职权、损害人民利益和工商形象的“乱作为”,又要态度坚决地惩治玩忽职守、贻误工商事业发展的“不作为”。

  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一是教育干部队伍从大局上把握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引导干部队伍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二是不断巩固和更新干部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在组织干部队伍学习《公司法》、《直销管理条例》等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将国家工商总局编印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培训大纲》下发到每位干部手中。三是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实战能力。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局精心组织安排了“红盾风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共组织大规模执法行动92次,出动执法人员3800人次,执法车辆560台次。在这场历时两个月的执法行动中,城区分局与县(市)局遥相呼应,消保和市场、公平交易等部门左右联动,全系统的执法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空前提升。

  加强实践操作和制度保障建设

  为细化《行政处罚法》的操作规程,长沙工商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交由管辖报批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立这些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工作流程,规范了行政机关内部的办案程序。

  建立和增强了旨在确保行政行为规范性的规章制度。制定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若干规定》,对全系统执法办案的管辖权限、职能分工、立案调查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行政文书制作等工作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如对于商品展销会登记这一行政许可行为,率先制定了《商品展销会登记制度》,并按《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制作、使用了《商品展销会登记受理通知书》、《商品展销会准予登记决定书》、《商品展销会不予登记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把商品展销会登记纳入了规范化运作轨道。

  建立和完善了旨在增强行政执法行为便民性的规章制度。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线,该局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市场准入一审一核制度、登记注册工作“四个一”工作标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十办”制度,使行政许可法要求的便民、高效原则在工商登记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

  加强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机制建设

  制度的关键在于落实,而制度的落实必须依靠有力的监督机制作保障。有鉴于此,该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强化督查、考核手段,确保依法行政的每项工作制度和举措能真正落到实处。

  该局除通过重要报刊媒体,向全社会发布了题为《诚请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外,还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和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听取他们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在操作过程中,采取随机调阅案卷的方式,重点检查办案机构扣留、封存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简易程序案件的规范性和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适用法律不当、违反程序执法或处罚不恰当等问题,考核评议人员除按《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计分办法》对该单位作扣分处理外,还严格按《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加强依法行政的效能建设

  近年来,长沙市工商系统共投入3000多万元巨资,完善了市局与区县局、工商所之间的三级联网,实现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信息的系统内共享。今年以来该局进一步推进“金信工程”,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的归集、建库工作迈出重大步伐;开发和使用了名称管理、注册登记管理等10个业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强化了长沙红盾信息网的服务功能,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推进网格监管制度改革。该局在完善经济户口管理的基础上,着力推行网格监管模式。一是设计了一套统一的操作规程。制定了“十个一”的工作标准,强化了基层局和基层工商所市场主体网格监管工作的操作性,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添置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以雨花分局为试点,绘置了网格监管电子地图,实现了网格监管的信息归集和资料开放,既提高了网格监管效率,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省局制定的“八项制度”。形成了工商部门监管与市场主体自律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手段。市局机关的食品安全检测车和为所有工商所配备的93个快速检测箱在食品质量初检中派上用场,扭转了工商部门识假无“火眼金晴”、打假凭“望闻问切”的职能劣势。三是完善了12315投诉举报网络。积极推进12315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企业,在全市五区四县(市)范围内基本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权网络。

  转变观念加强指导 和谐监管促进发展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等方式作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的要求,真正实现“企业所想、政府所需、法律所依、工商所能”,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今年以来,长沙市工商局围绕“抓认识、抓机制、抓项目、抓载体、抓保障”等“五抓”要求,率先在湖南省工商系统导入了行政指导这一行政管理方式,产生了十分积极的效果。

  (一)抓认识,为推行行政指导奠定思想基础

  行政指导作为现代行政管理的一种新方式、新事物,为许多干部职工所不了解。为此,该局专门组建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负责部署、协调此项工作,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行政指导工作,使全系统干部职工逐步认识到了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推行行政指导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在工商行政管理过程中推行行政指导,运用非强制的管理手段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直接体现了社会和谐的一面。同时,工商部门通过行政指导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参与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活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宏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推行行政指导有利于实现积极行政。现代行政管理不仅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授权、遵循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同时也要求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能及时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在法律规范欠缺的领域,工商部门主动采用具体的示范、建议、劝告、警告、鼓励、引导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管理以弥补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以体现现代行政管理积极性和效率性的要求。

  三是推行行政指导有助于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到位。在工商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行政指导,可以避免法律强制手段成本高昂、程序复杂等缺陷,从而及时、灵活地调整各项经济事务,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运行,使整个市场趋于稳定、有序和繁荣,最终实现工商管理的职能到位。

  四是推行行政指导,有利于贯彻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工商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以民为本,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运用行政指导工作方式,更注重事前、事中与民众的协调、沟通,落实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抓机制,为推行行政指导提供行动指南

  长沙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紧贴群众需求,在全市系统推出了“四项指导机制”。

  一是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领域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采用发布信息、事前辅导等方式,主动服务行政相对人,指导其有序进入或退出市场。

  二是在监管执法领域推行违法预警制。当发现企业有违法经营的苗头后,采取事前预警告诫、教育规范的方式,说明、规劝企业自行纠正杜绝违法行为。

  三是在规范秩序、防范风险领域推行依法经营规劝制。在日常监管中,用正面或反面的典型感化、劝导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依据掌握的信息指导企业审慎经营,规避市场风险。

  四是在服务企业领域推行维权兴企指导制。依托商标、合同等监管职能引导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品牌兴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引导企业提高签约履约能力,实现“契约兴企”。

  (三)抓项目,带动行政指导各项工作全面铺开

  项目是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化。针对工商工作的特点及管理实践中的难点、热点、弱点和重点问题,该局推行了“十大行政指导项目”。“十大项目”包括公司注册资本规范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制度、企业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行政指导、合同管理行政指导、企业办事预约制、直销企业经营规范指导、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广告经营单位经营规范指导、无照经营行为纠正指导、农村经纪人扶持发展指导等。如长沙加加集团今年在筹备成立过程中就得到了该局的全方位指导。加加集团是长沙市成立的第一家外资集团公司,也是湖南省第二家经核准登记注册的外资集团公司。该集团开始筹备时,该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制度》的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等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了集团证。

  同时,该局还延伸服务、关口前移,推行了外企联络员制度。在各分局、县(市)工商局确定了12名联络员,为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协助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登记手续等一系列服务。这一系列举措,促进了企业自身事业的不断发展,得到了广大企业的好评。

  (四)抓载体,灵活多样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长沙工商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方式灵活,采取了说服、教育、示范、劝告、鼓励、政策指导等多种多样的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载体包括:口头告知、书面告示;电话传达、邮寄送达、短信发送;依托网络,借助媒体;召集座谈、举行约谈、开办培训等。比如:对特定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针对虚假广告泛滥的情况,召开了两次有市内广告媒体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整治虚假广告告诫会;针对黑网吧有所抬头的现象,组织召开了有网络服务商和网吧业主参加的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达到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执采取调停措施,协调双方关系。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该局与21家农业企业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已指导13家企业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帮助8家企业完善了合同管理工作机制,指导规范合同文本19份、规范相关条款42条。还召开了合同知识培训班、农村经纪人培训班等。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发布政策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如该局以申报2006年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逐一实地走访、指导,提出行政指导意见104条,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58份。截止到目前,长沙市创建湖南省著名商标171件,中国驰名商标15件(“白沙”、“梦洁”、“九芝堂”、“金六福”、“蓝猫”、“华天”、“经阁”、“火宫殿”、“三一重工”、“浏阳河”、“隆平高科”、“远大”、“加加”、“圣得西”、“忘不了”),数量都占到湖南省的三分之一以上,位于中部省会城市前列。

  (五)抓制度,为行政指导工作提供保障

  为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得以顺利、规范化开展,该局建立了“三项保障制度”。

  一是重大指导项目审议制度。即对涉及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事项,先经相应的机构对实施该行政指导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审议、论证。

  二是行政指导项目效果评估制度。由评估机构根据明确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行政指导活动的目标实现情况和行政指导活动的质量、效果、影响以及与行政指导活动有关的行为进行评判。

  三是行政指导监督制度。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指导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活动,确保各级管理部门能严格遵循基本原则和方法科学规范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通过行政指导工作的全力推行,长沙市工商系统各级执法人员更为注重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平等协商,更为审慎地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方式,逐步实现了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从“管理本位”到“服务至上”的回归,在“教育为主、管制为辅、规范在先、查处在后”的“和谐监管”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湖南省工商局局长张汉良、长沙市市长谭仲池等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履行职能不辱使命 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长沙市工商系统今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670件,案值1.6亿元。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围绕节假日消费高峰,打好了食品安全保卫战:全系统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十一、中秋期间集中开展“红盾风暴”、“绿荫行动”等大型执法行动15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129件,查缴假冒伪劣食品110吨,查封无照食品经营户173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个。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扫黄打非等工作,强化了公平交易执法。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会议精神,深入药品购销、医疗卫生、烟草专卖、教育出版、中介机构、大型商铺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61件;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全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8件,捣毁传销窝点11个;加大了“扫黄打非”的工作力度,深入书刊音像批发市场开展了21次专项检查,查缴非法出版物3720本,淫秽光盘260张。

  切实加强了市场规范管理。巩固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工作成果,保证了市民肉品消费安全;加强了集贸市场管理,查处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各类市场违章行为1300余次;认真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380个成品油网点进行了全面的清查,规范和查处非法加油站99家。

  加大了商标广告监管的执法力度。以保护著名、驰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查办商标侵权案件78件。深入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执法,监测市级广电媒体商业广告1.5万条,查纠违法广告363条;加强了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治理,立案查处医疗机构42家;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大力规范了户外广告,提升了省会长沙的文明形象。

  深入开展合同监管执法,规范契约秩序。全系统出动执法人员995人次,深入各类企业检查合同3170份,规范合同行为2100次,立案查处合同案件27件,目前长沙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分别为27家和181家。

  大力整治无照经营行为。全系统启动了“整治无照经营百日行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1472户。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全系统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和“一站式办公”、“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的工作效率。1至10月新注册登记企业5949户,其中内资企业965户,私营企业4739户,外资企业245户;新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2.08万户。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企业5.63万户,个体工商户16.09万户,企业数和个体工商户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2%和8.1%。

  认真受理和调处消费者投诉,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2315中心和消委调处消费者投诉66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0万元,使一大批可能上升为民事诉讼案件的消费争议得到妥善调解。全系统认真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并针对消费热点及时在省市媒体发布消费者警示63条,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红盾护农、信息导农、经纪活农、品牌兴农、合同帮农等措施,积极为“三农”服务。其中,指导农户签订农产品订单4032份,签约金额8299万元。查办农资案件179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依法行政年”和“队伍作风整顿年”中,进一步整顿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打造出了一支勤廉高效文明和谐的工商行政管理威武之师,为长沙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良好、持续发展创造了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

  和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