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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严格规范 外国律师从业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29 法制日报

  本报首尔11月21日电 记者刘复晨 韩国法务部近日表示,为规范外国律师在韩国国内的从业活动,已经制定了“外国法咨询师法”草案,预计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虽然韩国将逐渐开放法律市场,但根据韩国法务部公布的“外国法咨询师法”草案,在韩外国律师不能和韩国律师事务所或者韩国律师合资、合伙从事法律业务和分享收益,并禁止在韩国代理诉讼和以任何形式雇用韩国律师,以防止从事韩国国内法相关业务时发生

不法或违法行为。

  该草案规定,没有取得韩国律师资格的外国律师将被统称为“外国法咨询师”。外国法咨询师要在律师资格证取得国家工作3年以上,同时必须得到韩国法务部长官的认可,并在韩国律师协会登记后,才能在韩国从事法律咨询业务。

  外国法咨询师业务范围被限定于:律师资格证取得国法律咨询,适用法律为外国法或者国际法的国际仲裁代理,与律师资格证取得国家相关的条约或国际惯例的咨询业务等。

  根据该草案,外国法咨询师每年要在韩国逗留180天以上。如果外国法咨询师从业过程中泄露秘密或侵害他人权益,无论其行为发生在韩国或是韩国之外,将被判处7年以下徒刑或5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930韩元)以下罚金。

  韩国法务部还表示,经听证会等程序后,“外国法咨询师法”草案将于明年初提交给国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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