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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程审计监督财政拨款重大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29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11月21日电 记者邓新建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政府获悉,广东开始对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全程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意见规定,广东省审计机关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可公布公众关注的有关审计结果。据了解,“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指的是,省级财政性资金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省属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省级

财政性资金投入超过5000万元并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经营性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专项要求审计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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