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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类家庭”的“一号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8:32 大河网-大河报

  

流浪儿童“类家庭”的“一号家长”
核心提示

  2003年8月,旨在为流浪儿童重返家庭、融入社会做准备的国内第一个“类家庭”在中国郑州建立。至今,共建成了5个“类家庭”。去年8月,民政部“全国救助管理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郑州现场会”称这一模式是“重大的革命性进步”。同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表示,将向全世界推广“郑州经验”。

  “类家庭”饮誉国内外,但作为发起人之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流浪少年儿童预防、救助与回归”项目负责人、郑州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张明锁以及“类家庭”的设计细节至今鲜为人知。尽管5个“类家庭”中各有“家长”,但还是有人说他是中国流浪儿“类家庭”的“一号家长”。尽管张明锁等人的成果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并就此作出批示,尽管其建议被民政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吸收和采纳,但张明锁仍保持着低调:“我们只是干了该干的。”

  “一号家长”不在“家”里住

  这是两室一厅的住房,乳黄色地板砖,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热水器一应俱全。上下两层的儿童床,还有书桌、写字台……这不是张明锁的家。这是2003年8月中国第一个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联合成立的“类家庭”。而实际上操持这个位于二七区苗圃社区“类家庭”的“家长”是一位叫郑豫南的女士。

  尽管张明锁不在这个“家”住,但他对这个“家”的情况却非常熟悉。

  2003年8月,40多岁的郑豫南听说为流浪儿童招聘“妈妈”,马上报名。经过严格选拔,她当上了这个“类家庭”的“妈妈”。刚从漯河市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时年20岁的王倩担任了“类家庭”的辅导老师。

  第一个“到家”的孩子叫珊珊,13岁,生在四川农村,7岁时父母离婚,第二年父亲再婚了,继母带来了一个小妹妹,珊珊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家务。2003年1月,珊珊被父亲“忘”在了火车上,流落到郑州,被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收留。第二个叫亮亮,河南杞县人,出生4个月后,妈妈喝农药自尽,4岁时,爸爸因杀人被判无期徒刑,11岁时,爷爷去世,他开始流浪。第三个叫明明,陕县人,自己还没出生时,爸爸因抢劫被判刑,出生3个月后,爸妈离婚,爷爷奶奶无力供养他,他就辍学流浪……

  每天早上6时30分许,郑豫南叫孩子们起床;洗漱完毕,王倩辅导孩子们早读;7时,郑豫南端上早餐;7时30分,王倩领着孩子们上学;放学后,孩子们在家里看书。作为“妈妈”,郑豫南每天和孩子们吃住在一起,买菜、洗衣、打扫卫生、准备一日三餐。

  “类家庭”,就是在社区建立一个集寄养、看护、教育于一体的家庭,通过营造完全类似于正常家庭的生活氛围,让那些屡送屡返的流浪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为今后重返家庭、融入社会做准备。“类家庭”的运转资金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支持。在去年的“全国救助管理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郑州现场会”上,民政部表示将加大资金投入。

  “‘类家庭’至今已接收100余名流浪儿童,已护送返乡的有50多名。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对从‘类家庭’返乡的儿童进行的回访结果显示,稳定率达到84%。”11月8日夜,55岁的张明锁告诉记者。尽管讲了一天课,但他说起“家”中的情况,依然没有倦意。

  项目成员、张明锁带过的两名研究生冯军芳和郭晓莉分别告诉记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张明锁联合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主任王万民、副主任谢小卫申报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流浪少年儿童预防、救助与回归”。目前,该项国家课题已经以“免予鉴定”的形式顺利结项。他们说,称张老师“中国流浪儿童‘类家庭’的‘一号家长’”是当之无愧的,“并不是夸大其词”。

  流浪儿童现状让张明锁心情沉重

  据民政部统计,1994年全国有大约10万流浪少年儿童,以后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每年大约有15万人次。这显现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担子之重。4年多前,张明锁加入“挑担人”行列。

  “当我看到街头蓬头垢面的流浪儿童时,就想探究他们的生活、心理,也曾跟踪过几个乞讨流浪儿童。当时,我的心被他们的生存状况刺痛了,深入地系列课题调研之后,又感到沉重和震惊。这项研究4年前成了我的主攻方向,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此前,张明锁是社区方面的研究专家。

  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是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1年~2005年合作周期“流浪儿童”项目的执行单位。2002年,经有关方面推荐,中心邀请张明锁参加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为对流浪儿童的入户调研做好了一切准备。

  入户调查前,仅仅是83名流浪儿童的资料就已经让他们心情沉重。经过一周的统计,他们发现,流浪儿童基本是10岁~16岁,绝大部分中途辍学,小学没毕业的占了一半以上,绝大部分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这些孩子自己填写的离家原因,最多的是父亲或母亲去世,其次是父母离婚,再次是父母打骂自己、在家受歧视,还有的是想外出游玩或打工等。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歌声表示了人们对家的渴望,可是,让张明锁和他的同伴们意外和困惑的统计结果出现了:在83名流浪儿童中,居然有41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家,宁愿继续流浪或在外打工,自己养活自己。

  为什么家庭让他们如此讨厌?

  学问学问问非常重要

  一次难忘的家访让张明锁多次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强调“学问”中问是何等重要。

  2002年8月14日,张明锁等人送登封市某镇的12岁流浪女孩陈丽回家。据陈丽说,她幼年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对她很好。流浪的原因,她说是受了别人的欺骗,将她带到山东,要卖给一户人家,但人家不要,那人见脱不了手,就遗弃了她。那户人家给了陈丽50元钱,让她自己回家。

  张明锁等人并没有看到父亲与失散多天的女儿相逢时激动人心的场面,陈丽做生意的父亲只是淡淡地说:“啊!又回来了。”从围观群众那里,张明锁了解到,这个人并不是陈丽亲生父亲。他是一个单身汉,当年收留了在街头流浪的陈丽。陈丽的亲生母亲确实去世了,现在有继母。她还有两个妹妹,最小的妹妹是其继母所生。陈丽外出流浪后,亲生父亲曾几次找到她要她回家,但她不愿意。每次父亲带陈丽回家后,她又跑出来流浪。她不愿说出真正的家庭地址,显然,她已决定与家“一刀两断”。这次流浪到山东的原因倒如她所述,是被大娘(其养父的嫂子)拐骗的。围观群众还说,陈丽好花钱,之所以不愿回家而认一个生意人为父,主要原因是不愿承担家务劳动。这个养父每天能给她一点零用钱,所以陈丽宁愿流浪在外,也不愿意回家。

  中心的老师告诉张明锁,很多流浪儿童不说实话,他们“经历”丰富,老师们常被流浪儿童哄得“一愣一愣”。这次家访,让张明锁感到:调查一定要真实、深入。因此,他屡屡向学生们讲:“流浪儿童不愿回家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其口述整理的一些问卷调查资料,其可信度是有限的。如果仅根据一些统计数据就企图概括出一些必然性、规律性的东西,这种研究态度是不严肃的,很难保证其结论的科学性,必须坚持‘务求多问’的原则。”

  张明锁等人广泛收集各方面资料,向全国发放了2000份有关流浪少年儿童状况调查的问卷,郑州大学、西北大学、广西师大等院校社会专业的师生参与了调查,他们还实地调查了郑州、成都、武汉等7地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并入户调查,得到有效问卷1285份。“事实证明,问卷的真实性非常高,为我们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张明锁说。

  从感到震惊到相信“越来越好”

  张明锁等人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到的一些情况让他们感到震惊和深思。

  2002年8月20日,他们到巩义市某镇流浪儿童安立新家进行调查。安立新的父亲下岗,母亲是村办小学的民办教师。安母说,安立新曾考取市区某重点中学,后因家贫转回镇中学。安立新英语较好,感到班主任、英语老师有些发音不够准确,当堂向老师提出疑问。不久,安立新因迟到,被学校罚款20元,班主任催交罚款,遭到每周仅有20元生活费的安立新拒绝。于是,班主任不让他上课,家长听说后补交了罚款,但是家长走后安立新还是被罚在教室外站了3天……安立新在写了几十份检查后退学。后来,安立新到郑州市打工,找不到工作,就开始了流浪生活。“我们感到震惊。”张明锁说,随后,他们对其他流浪儿童进行了深入调查后,对农村基础教育中存在歧视差生、学费高等问题与儿童流浪成因的关系有了深刻认识,“当然,这只是成因的一个方面”。

  2002年7月~10月,张明锁等人完成了“流出地流浪少年儿童状况调研”;同年10月~11月,他们又承担并完成了“专家参与下的流浪儿童救助及回归机制研究”;同年12月起,他们先后对因贫困而辍学流浪的少年儿童进行了助学安置实验,对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因而多次流浪的儿童进行了“类家庭”救助模式实验;2003年,他们进行了“流浪少年儿童的预防和流出地行政、司法干预”的课题研究,同年9月完成;同年,他们还申请并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流浪少年儿童预防、救助与回归”。

  为什么有的孩子屡送屡返?一方面,是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救助机制的原因,另一方面,不少流浪儿童认为他们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张明锁说,妥善安排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且屡送屡返的流浪儿是个最让人头痛的难题,“若送到儿童福利院,那里生活的孩子基本都是残疾儿童,活泼好动的流浪儿童很难与他们融在一起。若让人收养,年幼的尚易接受养父母,大的则很难,且收养人难找。而让这些孩子长期生活在救助中心也不可行,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暂时性地救助与保护流浪儿童,而不是一个寄养和教育机构,且在这种临时性的环境中,也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2003年8月,张明锁与中心负责人多次讨论并得到有关部门鼎力支持后,“类家庭”诞生了。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每一个进步都让张明锁兴奋。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其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救助和教育时间。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未成年人,可由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安置等。

  张明锁说:“《意见》会使流浪儿救助保护方式更加丰富、多元、完善,借用一首歌的名字,这叫‘越来越好’。”

  文中流浪儿均为化名,图片由张明锁提供

  □首席记者刘忠

  张明锁(右一)和流浪儿童及其家长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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