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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原财政局长因受贿百余次 一审被判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2日电检察日报消息,安徽省淮南市财政局原局长周维敏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现年46岁的周维敏,案发前历任淮南市谢家集区区长、区委书记、淮南市财政局局长等职。

  一审法院认定,周维敏自1997年2月至2005年11月间,在干部提拔、工作岗位调整、帮助他人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帮人催要工程款、调解矛盾纠纷等事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41人百余次的贿赂计人民币35万余元。(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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