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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前男友近4天 美女主持人获刑1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29 南方日报

  新华社北京电因非法拘禁前男友近4天时间,前南昌电视台女主持人高璐(见上图)与其夫闫舒洋日前分别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24岁的高璐曾是南昌电视台三套《今夜侃侃侃》女主持人、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江西分赛区总决赛的亚军。高璐声称前男友陈某欠自己17万元人民币不还,于是和丈夫叫上另外3个“朋友”,将陈某拘禁。高璐曾在受审时称,她和陈某以前是恋人关系,在交往中,

陈某向她借了17万元。至于陈某欠钱的证据,高璐说,当时两人还在谈恋爱,没有证据,只有让良心来作证。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高璐、闫舒洋、于强、朱金龙、张月东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最终,法院判处高璐、闫舒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分别判处于强、朱金龙、张月东1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回放

  检方指控称:高璐、闫舒洋、于强、朱金龙4人于2006年4月21日20时许,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东南侧,以被害人陈某欠高璐17万元为由,将陈带至宣武区广安门外车站西街9号的“聚京缘”酒店拘禁,并强迫陈某分别写下欠17万元及欠3万元的欠条二张。

  根据检方指控,朱金龙于次日13时离去后,张月东来接替朱金龙,随后高璐等人又将陈某带至丰台区几家酒店内拘禁。4月24日至25日,高璐等4人带陈某到北京王府井附近的银行,从陈某的朋友和其银行卡中共取走41900元,后又还给陈某2000元。至4月25日17时将陈某放走,这期间陈某有被殴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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