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评委拒绝“华盛顿”注册商标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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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因在商标中使用了“华盛顿”“WASHINGTON”的字样,美国华盛顿苹果委员会在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为此,华盛顿苹果委员会将商评委诉至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 商标局和商评委是以申请商标中的“WASHINGTON”和“华盛顿”是美国首都的名称 及译名,属公众知晓的地名,禁用作商标为由驳回了苹果委员会的商标申请的。美国华盛顿苹果委员会的代理人则提出,“WASHINGTON”“华盛顿”除了是地名以外,首先是一个英文姓氏。美国首都华盛顿州即是为了纪念华盛顿总统而以其姓氏命名的,“华盛顿”作为地名要晚于本来的英文姓氏含义。按《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而在此案中商标确有除了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因此不应妨碍该申请商标获得注册。 商评委的代理人认为,华盛顿作为美国首都,比作为姓氏更加被中国普通群众所熟知,所以不属于“具有其他含义”这一情况。 法院称,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