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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会所为何商业味浓? 有关部门称会所属于商业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7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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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最近,本报记者接到家住梅林一村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的会所被商业机构取代,业主免费活动的场地变得十分有限,会所里老人多的时候放不下棋牌桌,不得不临时摆到室外。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应是:该场所是商业用房,只不过定位是活动中心。

  投诉

  会所为何变了味?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投诉后,来到梅林一村会所,该会所是一幢三层楼的房子,外面挂满了茶吧、台球俱乐部、艺术培训中心等招牌。

  在会所的一楼,记者看到一间棋牌室和一个乒乓球室,面积都很大,有一些业主在打球、玩牌。另外,一楼还有一部分是社区工作站办公室和社康中心,而二楼和三楼则全部被咖啡屋、茶室、少儿培训中心以及收费的台球室所占据。

  小区一位李姓大爷说,原来这里的活动场所要大一些,但后来变得越来越小,会所里老人多的时候,屋内放不下那么多棋牌桌,就不得不临时摆到室外。他们为此向管理处反映,得到的回复是:一些房间都租给别人做商业用途了。

  业主王女士说,她和家人很少去会所,因为那里的商业味道太浓。“既然是娱乐场所,就应该搞点公益事业,让老年人老有所乐,完全成了营利目的,就让人有些费解了!”

  回应

  会所属商业用房

  记者为此采访了梅林一村管理处的管理人员,他们表示多次接到居民这方面的诉求,居民普遍认为会所的收费机构设置得太多,应该多提供一些免费场所让居民使用;但他们对此也无能为力,因为管理处只有管理权限,会所的产权不属于管理处,而是由深圳国土房产局下属的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负责会所的商业出租。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所谓的会所全称叫做梅林一村活动中心,该中心的用地当初规划就没有分摊到每套房的成本里,性质还是商业用房,只不过定位是活动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划拨了一定面积的文体活动用房给管理处,以满足小区居民的业余活动,余下的作为商业使用,是符合相关条文的。记者查阅了相关文件,发现相关部门并没有将会所定位为免费活动场所,而是作为商业用地进行开发。

  (报料人:陈先生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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