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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樊艳兵:群众"埋单"检查费才安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7 东方网

  近日,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等“四项清理”大检查。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明确提出:检查组成员检查工作期间发生的食宿、通讯和办公费用,一律由省财政支付,检查组人员不得在被检查单位和地区报销任何费用。据此,按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省财政将拿出几百万元(11月21日《人民日报》)。

  之所以与过去不同,从根本上看,实际上把检查工作中某些“潜规则”搬到了台面

。“对于检查工作的费用自理过去提得比较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不好落实。”换言之,虽然费用自理是检查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但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埋单人”,原则就会变成“原则上”,相关费用就会“转移支付”。譬如,在“特殊”情况下,“恭敬不如从命”的吃请、“盛情难却”的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谈谈整改”……因此,与其偷偷摸摸地“转移支付”,还不如明明白白的“实报实销”。

  不同之处还在于,给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双方都制造了空前的压力。于检查者而言,基本的工资、福利除外,还有“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的补贴,700多人组成21个检查组,一个半月下来就是几百万元,如果能查点问题出来还好交待,如果查不出问题,几百万元岂不“打了水漂”?如何向纳税人交待?

  于被检查者而言,别的什么都好说,譬如,不管隶属的、不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纷至沓来时,被检查只要疲于奔命、“热情接待”,就能不变应万变。问题是,检查人员必须遵守“五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只需要做好相关配合即可。这反倒会让被检查者犯难,在某种程度上,被检查者会更手足无措,毕竟,后者已经习惯了固有的“检查生态”。

  更为重要的是,这次检查是“帕累托改进”。一种举措的改变,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至少使得一个人变得更好)的最好实践。700多人组成的21个检查组,大多是从各地抽调的纪委、监察、财政、审计人员,“山还是那座山,梁还是那道梁”,只不过改变一下“用武之地”----交叉检查,就可以发现平时本可发现的问题,抑或督促纠正平时应该纠正的问题,不禁要问:这些“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夫”们在本地为何“不设一谋”?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为何每到年终岁末都会有如此名目繁多的检查?负有监督、检察职责的职能部门平时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本地和尚不会念本地的经?“历时一个半月,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不增加被检查者的负担,难道就可以增加纳人的负担?


作者:樊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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