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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商界精英应该做“道德偶像”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0:49 四川新闻网

  深圳将制定《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设立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制定一系列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并将定期披露企业履责情况,以促进该市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是深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日前举行的“建设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深圳)论坛”上透露的信息。(11月21日《上海证券报》)

  国际上有一个“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它对企业在强迫劳动、健康及安全

、集体谈判权、歧视、工作时间、报酬、惩罚性措施、管理措施等几个方面设置了最低要求。一旦不符合要求,尽管你的产品再价廉物美,一样把你拒之门外。因为不符合“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痛失订单的中国企业逐年增多。

  事实上,不少企业“社会表现”不佳,不愿负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失去的不仅仅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也可能是自身经营发展的潜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会吸引有责任的员工,能够录用和留住高水平的管理、技术人才。因为,很多求职者会看重企业的声誉,并将其视为他们决定是否任职的关键因素。试想,在现代社会,有谁会对一个声名狼藉、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的企业有极大的忠诚度?

  由此看来,深圳市设立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制定一系列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就是在强调企业贡献和义务的同时,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企业的“软实力”。让那些从事经济行为的企业,不但要追求自身的经济绩效,成为“商界精英”,还必须关心企业行为对社会和环境所产生的正面影响,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偶像”,进而转化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硬实力”。

  高君波(职员)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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