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撞死人弃车逃逸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23 信息时报

  2003年9月20日晚9时许,驾驶人余×清驾驶限载15吨、车牌号为粤AS295×的大货车载重约21吨淤泥由南往北行驶至本市白云区增槎路云硫酒店路段时,适遇温少×骑自行车搭载黄×丽由东往西在前方行驶,由于余×清驾驶机动车超载致使整车制动系统不合格,导致大货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相撞,造成温少×当场死亡、黄×丽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余×清即弃车逃逸。经公安交警部门反复摸查、布控,于2005年12月30日在东莞棠下镇将犯罪嫌疑人余×清捉拿归案。

  经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余×清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尽安全行驶义务,发生致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从重处罚,余×清于2006年5月16日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也是目前被判处有期徒刑期最长的交通肇事者之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