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残疾儿童可免费康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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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24 信息时报 |
越秀区辖内的低保户、低收入户家的残疾儿童将可享受免费康复治疗。昨天上午,记者从越秀区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会议获悉,《越秀区0至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法》正式启动。省残联郭德勤理事长、越秀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代区长武延军等约1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据介绍,只要具有越秀区户籍并与监护人均常住在本区的0到6岁残疾儿童;或持有 残疾人证或持有区以上医院出具的疑似残疾证明的都可参加此康复救助。时报记者 张玉琴通讯员 汪浩 杨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