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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短信票选“三好生”:大学媚俗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24 四川新闻网

  11月19日0时,北京林业大学评优短信平台开始启动,学生可以按照报纸、网络上公布的参选信息发短信投票,评选该校的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对于这种类似“超女”模式的投票选举方式,活动主办方北京林业大学校团委一名老师称:这是对选举方式的新尝试,是一种民主的体现。(11月21日《新京报》)

  说到民主,就想起“五四”,想起陈独秀先生标举“德先生”(民主)、“赛先生”

(科学)来,那是二者并举,互不偏废的。科学和民主,各有其适用的范畴,也即各有其局限的。民主的适用范畴,主要在政治领域。科学的核心价值,则在求真,譬如科研结论,总不能由投票来决定,俗语所谓“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反映的也正是这个道理。再如文艺,在于求美,正所谓“诗无达诂”,见仁见智,总不能由“脚指头投票”来统一意见。那就是“多数人的暴政”了。

  既然是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这三者,自然有其科学的内涵;而评选规则的设置,也理应以这对这三者内涵的科学认识为基点和旨归。即以“三好学生”为例,最粗浅的理解,即是“德”、“智”、“体”全面发展,那么这个“智”,也即学业如何的评价,这就主要是需“内行看门道”而不是“外行凑热闹”的事了。而现在,把评价交给学生以短信投票的方式进行,正如有学生笑称“没办法,都是同学拉的票,”“并不认识(了解)自己选择的这个候选人”,甚至都有校外人员因拉票介入进来,有何科学性(合理性),实质正义可言呢?不是很荒谬吗?这是“德先生”对“赛先生”的僭越!

  次之,所谓是体现“民主”的,那么三者的评选,理所应然的,教师、学生、校务人员,相关各方应平等的享有话语权。而今却把短信投票的权利天平,倾在学生一边,这样的民主,是不是残缺的民主呢?

  再次,再说学生,尽管据主办方称:“在整个短信评选过程中,学校不会得到一分钱的利润”,但是,是不是每个学生都配有手机呢?贫寒学子怎么投票,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呢?(一人一票,一机一票也是应该的、合理的,但难道贫寒学子还可向同学借手机吗?)这是不是等于设置了金钱门槛了呢?有手机就有民主,没手机就没民主,有钱就有民主,没钱就没民主,这样的民主算什么民主呢?

  正如海明威所说:“没有谁能像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

  连接成整个陆地”,大学,不应该也不可能再是封闭的象牙塔。大学应具有开放性。大学当然可以对社会上的新生事物进行吸收借鉴。

  但是,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说:“教育指导社会,而非随逐社会也。”,大学也应坚持自己的独立品格。大学在对社会上的新生事物吸收借鉴时,也应持有审慎的态度,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有所辨别,有所扬弃,而不是不加选择,统统“拿来”。而北京林业大学,不加甄别的把商业的、娱乐的超女票选模式——引入到教育(教育科学)的、严肃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中来,则不免堕入媚俗的泥淖了。

  [作者: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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