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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撞车压死两人为何轻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2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袁南利 番法宣) 两名司机都是因为忽视行车安全,造成了人命惨剧,一名司机因为主动配合交警部门事故处理积极赔偿死者家属获得了轻判,一名却因逃逸3年后落网遭遇重判。

  雾天撞车致死两人

  2006年3月某天凌晨,郑某驾驶大货车经过湛江某路段路口,此时,李某的大型货柜车正停在路口修轮胎,但修车设置的警示标志不齐全。由于当晚有雾,加上郑某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车速,也没有考虑到路面情况,造成其驾驶的大货车与大型货柜车相撞,致使货柜掉下路面,当场压死正在维修轮胎的两名工人,郑某的大货车驾驶室亦严重损坏。

  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应负事故主要过错责任。案发后,死者家属与司机李某、郑某达成赔偿协议,由郑某承担70%赔偿额约43万多元,款项随后付清。

  2006年11月,湛江市中院终审认为郑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撞死一人逃逸三年

  2003年4月19日上午7时许,伍某驾驶一辆制动不合格且违反装载规定的湘牌大货车(后经调查是套牌车),行驶至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路段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陈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无号牌)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后,伍某弃车逃逸。2006年5月13日,公安机关将伍某抓获归案。日前,番禺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伍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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