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割瘤错切患者好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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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25 信息时报 | ||
正常肉被当肿瘤割掉 2004年11月29日上午,吕某因怀疑背部长肿瘤来到原广州市芳村区人民医院就诊,外科门诊诊断称,吕某的右肩胛部有一肿物为背部脂肪瘤,并于当天上午做了切除手术。可是,手术后吕某发现,主刀医师并没有将诊断出的背部脂肪瘤切除,反而将他背部的另一块完好的肌肉切除了,而且由于术后处理不当,造成他的伤口积水红肿,经过一个多月的医治才基本愈合,直到现在伤口还经常有针刺一样的疼痛。 吕某认为,由于医院的过失,给他的精神和肉体上都造成了痛苦,而且未能正常康复如期上班,家人也因此而情绪不安,今后也还需继续治疗。估算了损失后,吕某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万元。 构成医疗事故医院要赔 对此,医院辩称,该院的医生在手术中切除的并非正常肌肉组织,而是一粒白果大的脂肪瘤,因为脂肪瘤大多是多发性的,而且在手术前也征得了吕某的同意,因此,医院没有过错。 为了鉴定医院是否有过错,荔湾区法院委托了广州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是“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医师在给吕某做手术前没有按照诊疗常规对病人背部肿物作认真检查,造成手术中误诊正常脂肪组织为脂肪瘤囊性变,违返了诊疗常规,造成原有肿物未被切除,手术后又处理不当,伤口积液未能及时发现。 对此,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要赔偿损失。经计算,法院认为医院应该赔偿吕某合计669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