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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协管员,请你先亮执法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今年7月28日,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启动仪式在东方红广场隆重举行,来自近郊四区的1000名城市协管员身着火红的马甲走上街头,正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然而仅仅过了3个月,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的工作即被紧急叫停。由于存在城市协管员执法资格、经费以及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兰州市已决定暂时停止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11月16日新华网)

  并不怀疑兰州市当初启动协管员机制的良好初衷,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地域的纵深扩展,以及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都无形中为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的问题,诸如交通、治安等等。因而,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城市发展的管理措施,已是决策者们深为头痛而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协管员机制的出台,缓解了城市管理压力,但随之而派生出的诸多问题,也不得不让人质问:协管员有啥资格执法?虽然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解释叫停协管员机是基于财政压力、协管员素质等原因,但其执法资格的认证应是最大的障碍。

  顾名思义,协管员就是协助执法者进行管理的人员。那么,当其在协管中遇到需要依法执法时怎么办?虽然兰州市赋予了协管员10项处罚权,且有50元以下的罚款权。可事实上,协管员执法时却遭到了市民的抵制,而这种抵制是百姓应该知晓的权益,即协管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其能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吗?如此之下,必使协管员陷入协管困境,本身不是执法主体,协管起来名不正言不顺。而提供不了有效证件,更是不伦不类,无形中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其实,兰州市在推出协管员制度时,本身就是一种行政执法权力的滥用和它用,甚至有懒政之嫌。让没有执法资格的协管员去直接面对市民的违规行为,就是将自身理应承担的执法风险转嫁到了协管员的身上,而自己作“壁上观”。至于因协管员协管水平、能力及素质等原因而造成的执法纠纷,大不了将协管员一退了之。显然,这种管理理念,在法治建设日趋成熟的今天,必遭到质疑甚至是“抵抗”。

  西方有句格言:私宅就是一座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其实,将此话的涵义借用到兰州市的协管员机制上,就是群众的利益不可漠视,你协管可以,请先亮出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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