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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和谐 加快天津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3:06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昨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在天津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调研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和谐,凝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戴相龙首先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和市委、市政府看望慰问了

市民委机关工作人员,对大家为发展我市民族宗教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随后听取了市民委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

  戴相龙指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好的经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原则。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制定了《实施意见》,就构建和谐天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强和改善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戴相龙说,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把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调整提升了天津的城市定位,天津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性机遇。要实现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的定位,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随着天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内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国际国内交往会日益增多,各民族人士来津将更加频繁,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戴相龙要求,要发挥天津民族事业基础较好的优势,进一步深入总结经验,站在更高立足点上,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要支持各民族村和民族乡镇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成为和谐发展的典型。要做好有价值的民族宗教设施的保护修缮工作,兴建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公共设施,展现民族风貌。要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民族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天津建成各民族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国际化港口城市,为构建和谐天津作出更大贡献。

  副市长只升华,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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