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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卡将与居住证配套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5:21 南方新闻网

  劳保卡将与居住证配套使用

  只要有长期就业登记的劳动者,就可办理长期居住证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深圳拟年底发放居住证。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后的深圳劳动保障卡将与居住证配套使用,只要有长期就业登记的劳动者,就可办理长期居住

证。

  昨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告,今年12月1日起,全省将正式启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用人单位凡新招用或续聘人员,无论其户籍在哪里,均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天内,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已于去年正式发放统一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市民只要一卡在手,即可办理所有劳动保障业务。据介绍,即将使用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登记实行实名制,仅限劳动者个人使用。

  据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于2003年就开发了相关软件,并于2005年5月正式发放统一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此卡是原有“社保卡”的升级版本,不仅有原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功能,而且扩展了劳动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功能。市民只要一卡在手,就可以轻松办理所有劳动保障事项。

  据悉,深圳的劳动保障卡与广东省发放的就业失业手册并不冲突,且技术含量更高,人像采用数码照片,制作工艺采用类似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技术。卡面设计还采用了多项高科技防伪技术。深圳劳动保障卡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覆盖所有在深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外来劳务工,作为其在深圳求职应聘、招调迁户、社会保险等权利的有效合法凭证。该卡一直与深圳的暂住证配套使用。目前,深圳拟在年底前出台启动居住证制度,市劳动保障局也正对此调整系统,今后的劳动保障卡将与居住证配套使用,只要有长期就业登记的劳动者,就可办理长期居住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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