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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卡拉OK收费标 国家版权局:可下调不能拒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11 武汉晚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21日公开发表声明,表示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北京等十几家行业协会都曾在声明上签字。

  对此,国家版权局段处长昨日表示,版权局公告之后就是最高标准,但可以协商,适当下调,拒绝交费实在没有道理。

  上海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

  据东方早报报道 就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一事,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天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的采访时称,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朱南重申,该协会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

  广州协会将通过法律手段来

维权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明确表示,在法律法规问题未妥善解决之前,如果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或中国音像协会强行在广州地区开展收费活动,协会将保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声明说,协会期望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法办事,希望有关管理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妥善解决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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