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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整治人数超标出租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15 南方新闻网

  宝安整治人数超标出租屋

  私人出租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

  本报讯(记者丰雷通讯员马俊)昨日起至12月21日,宝安区出租屋综管部门开始全面整治居住人数不合规定的出租屋。有关负责人表示,凡人均使用面积少于6平方米的私人住宅

出租屋,以及人均使用面积少于3平方米的集体宿舍均在此次整治范围。

  据介绍,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近日在宝城23区调研时,发现一些出租屋居住人员严重超出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防患于未然。

  宝安区出租屋综管部门表示,已经组织全体出租屋管理员对全区出租屋居住人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居住人数超出标准的出租屋,一律登记造册,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没有及时整改的,将通报给公安等有关部门,并纳入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的跟踪管理,定期登记和清查。同时,此类出租屋将列入房屋租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因整治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业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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